【交換性伴侶害女輕生 2渣男重判】酒店經紀強哥評論新聞

居然有這種男人?因為跟這種畜生同性別,男人以這種變態人渣為恥!
難道他們自己沒有母親姐妹嗎?不過我想這種處生也不會在乎自己親人怎樣,毛起來還會對自己親人下手也不一定?
偷、搶、騙、拐的罪犯我不會瞧不起他們,因為這些罪犯無非就是為了錢、為了生活。
我生平最痛恨的就是強姦犯,強姦犯想做愛沒女友的話可以花錢去嫖妓,沒錢嫖妓可以回家打手槍,一樣達到效果,為什麼要去讓別人留下終生的痛苦?
新聞中這兩隻畜生更可惡,把自己女友當作甚麼呢?希望再苦窯里的大門好好教訓這兩隻畜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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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性伴侶害女輕生 2渣男重判
中國時報【謝幸恩╱新北報導】

周男和百貨公司櫃姐「小君」交往,卻接受邱姓好友提議交換性伴侶,任由邱男性侵小君,他也趁機要上邱男女友。事後小君對男友設局害她遭性侵悔恨不已,燒炭身亡,新北地院昨依乘機性交致人自殺罪,將周、邱2渣男分判7年、12年徒刑。

小君去年5月在三重某汽車旅館燒炭身亡,她的雙親不相信開朗的女兒會輕生,設法破解愛女手機後,方得知女兒竟疑遭男友設局遭性侵。小君頭七當天,家屬質問周男,他愣了10分鐘後,才在小君遺體前下跪並吐露實情。

檢警調查,30歲小君去年4月和28歲周姓男友及36歲邱男飲酒,醉倒男友房內,邱男提議「交換性伴侶」,還嗆周「你不敢就回去」,未料周居然同意並確認女友昏睡後,任由邱男蹂躪小君,自己則在鄰房床上脫光衣服關掉電燈,等著不知情的邱男女友投懷送抱,但邱的女友上床後發現那話兒形狀不同,及時掙脫,並和邱某分手。

小君遭辱後,對周男哭喊:「我對你這麼好,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?」事後小君傳送「我覺得我好髒」、「你叫朋友強暴我」及割腕照片給周男,最後傳送「等著周日接到大驚喜」的簡訊後,在摩鐵燒炭身亡。

法院審理時,周男坦承交換性伴侶犯行,卻辯稱小君是因墮胎後情緒低落而自殺,與性侵無關;邱男矢口否認性侵,反咬是周男長期劈腿導致小君自殺。

小君摯友證稱,周男沒把小君當做女友看待,不停劈腿換女友,但小君仍深愛他,自殺無關劈腿、墮胎,一定是生前遭受到連好友、家人都不能說出的極大委屈所致;小君雙親痛斥,女兒被侵害怎麼可能忘記?邱男敢做不敢當,應重判。

法官認為,周男任由邱男伺機性侵女友,還因此釀成自殺身亡悲劇,雖構成本刑10年以上的乘機性交致人自殺罪,但他坦承犯行適用證人保護法,減刑後判7年徒刑;邱男否認犯行、毫無悔意,遭判12年徒刑。全案可上訴,周、邱仍羈押在台北看守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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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交換性伴侶害女輕生-渣男重判-215006684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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